殺了他的同事。
殺了我最好的朋友。
我想吐。
真的很想吐。
我給李哥妻子發了私信。
我說我有李哥遭遇車禍的新線索。
我把顧延深的照片發給了她。
“你認識這個人嗎?”
李哥的妻子回復得很快。
“認識。就是這個人,李哥舉報的就是他。李哥出事之后,他還來家里慰問過,給了三千塊錢,說是公司的慰問金。”
三千塊錢。
一條人命,三千塊。
我又問:“李哥出事那天晚上,有人看到那輛肇事車嗎?”
“有一個鄰居說看到了一輛黑色轎車,但太暗了沒看清楚。”
“開什么車?”
“……我不知道。”
我知道。
一年前,顧延深有一輛黑色的大眾邁騰。
后來換了現在的白色豐田。
他說是舊車不好開了想換個新的。
我現在知道他為什么換車了。
我把所有的信息,維權群的截圖、李哥妻子的證詞、顧延深的換車記錄全部存了下來。
證據鏈,越來越完整了。
我約了一個律師。
是晚晴以前介紹給我的,一個做刑事辯護的女律師,叫陳敏。
她看完我帶來的所有材料之后,沉默了很久。
然后她抬起頭看著我,說了一句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