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控畫面只能證明顧延深在客棧里跟蹤過晚晴。
但沒有直接證據證明顧延深殺了人。
沒有目擊者。
沒有兇器。
尸體面部毀容,死因還在調查。
如果我現在報警,顧延深只要咬死不認,說自己去大理是旅游、住同一家客棧是巧合。
警方能拿他怎么樣?
最多拘留幾天,然后以證據不足釋放。
而到那時候他就會知道,我什么都知道了。
一個連晚晴都敢殺的人,在得知妻子掌握了他全部秘密之后,會做什么?
我不敢想。
所以我不能打草驚蛇。
我需要更多的證據。
我需要把他的賭博、他的高利貸、他的所有罪行都挖出來,形成一條完整的證據鏈。
然后一次性把他送進去。
讓他永遠出不來。
飛機降落的時候,我已經想好了。
回到家,顧延深在廚房做飯。
看到我進門,他笑了笑:“回來啦?出差順利嗎?”
“挺順利的。”
我換了拖鞋,把行李箱放好。
走到他身邊,看了一眼鍋里。
紅燒魚,我最愛吃的。
“今天怎么這么好?”我笑著問。
“想你了。”他轉過頭,在我額頭上親了一下。
他的嘴唇貼在我額頭上的那一秒,我的胃劇烈地翻攪了一下。
這雙殺了我閨蜜的手,正在給我做飯。
這張笑得溫柔的臉,一個月前在山坡上把晚晴推了下去。
我笑著說了聲謝謝。
轉身去洗手的時候,我看著鏡子里的自己。
眼睛是紅的。
但表情在笑。
林知夏,忍住。
你在布一個局。
這個局,不允許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