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住了湯,下一步就是驗。
問題是我被關在觀察病房里,手機被婆婆收走了,除了上廁所幾乎寸步不離。
但婆婆有一個習慣,每天下午兩點準時出去買食材,說是現買的才新鮮。
她每次出去大概四十分鐘。
這是我唯一的窗口。
?"
"可以,但你確定不先報警?這可是投毒。"
"我知道。但我現在在精神科觀察病房里,如果我報警說我婆婆在湯里下毒,你覺得警察會信誰?"
電話那頭沉默了很久。
"我明白了。報告我今天就出,用最快的方式寄給你。"
"不要寄到醫院。寄到我家樓下的快遞驛站,地址我給你。"
掛了電話,我深吸了一口氣。
證據有了。
但還不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