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笙接過玫瑰花。陸初堯:“......”剛才?他自己給自己戴了綠帽子,是嗎?貌似是。這里的人很多,挺擁擠,不過寧笙似乎很喜歡這種氛圍,拉著陸初堯的手一直沒松開,陸初堯看著她的帽子都被遮住眼睛了,往上拉了拉。所有的愛意都體現在細節里。“聽說,這里有求婚。”寧笙拉著陸初堯走過去,這里的廣場很出名,很多人都會來這里求婚,因為成功率很高,而且這里的寓意很好。陸初堯不太感興趣,卻也跟著過去。吵吵鬧鬧,圍了一圈人。因為寧笙長得好看的緣故,愣是拉著陸初堯殺出去了一條血路,走到了最前排,圍觀別人求婚。陸初堯:“?”這有什么好看的?自家夫人腦子不太好?還是說,暗示自己???“嫁給我吧。”男人穿著樸素,衣服洗的都快發白。看起來并不算太富有,面容也不算好看,只是蕓蕓眾生的普通人罷了。女方穿著高定的連衣裙,而且長得漂亮。陸初堯開口:“這個,應該不會同意吧?”女方,不大會喜歡你男孩子吧?寧笙搖頭:“你看到那個女孩子眼底的光了嘛?”那個女孩子看向男孩子的眼光很明顯,絕對不是不喜歡的。陸初堯并沒有在意那對男女,看向寧笙。她的小妻子似乎很喜歡這種熱鬧,在非常認真的看這場求婚的結局。旁邊的人都在搖旗吶喊:“嫁給他。”這時,一旁有聲音開口:“男女差距這么大,女方會喜歡男方嘛?怎么可能?還用這種輿論壓力性質的讓女方為難。”這邊聊天,那邊也有了動靜。女孩子扶起來男孩子。“大哥,你別這樣,這么多人呢,我不是說嫁給你了嘛?你怎么還來這里啊?”女孩子看向男孩手里頭的戒指,并不嫌棄。 寧笙看過去,這是個勺子戒指。勺子戒指:寓意著冒著生命危險的愛。是一個窮人沒有錢給心愛的愛人買定情信物,就去偷主人的勺子,把勺子的柄截下來做成了勺子戒指,但是如果被主人抓到就會被打死,所以又意味著冒著生命危險的愛。雖然,大哥窮,但是大哥愛你。男人開口:“聽說這里吉利,而且能夠一生一世,所以我才想帶你過來。”笑的很開心。這是,最為普通的幸福。女孩搖了搖頭:“不用,我們會幸福的,不用借助外力的。我也快畢業了,你不用操心我了。我也能打工賺錢的。”“不用,我的女囡囡就應該這么光鮮亮麗的,臟活苦活都我來干。”男人笑的很甜。女孩拒絕:“我也可以養你的,你都給我買衣服了,都舍不得給自己買,其實我今天也有禮物送給你,我也給你買了一身衣服。”“............”本來是求婚,最后卻變成了告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