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去了城市最邊緣的一座山。
那里我們是大學最后一年,我和林婉來過的地方。
在這里,我左手指天,右手攬她。
向日月星辰祈禱。
日后我要娶了林婉,讓她成為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那時她笑的陽光燦爛。
看向我的眼中都帶著點點星光。
不,遠比星辰更耀眼,也比陽光更熾熱。
我很確定,那是我們感情最好的時候。
也是對彼此最堅定的時候。
我們甚至在想。
這個世界上沒有任何人,可以阻止我們在一起。
哪怕是林婉的父母并不同意。
可林婉依舊選擇了我,而和家中大吵一架。
這也是林婉的父親從來不想看見我的原因。
哪怕是林婉的母親,也對我種種厭惡。
甚至會在過去的那段時間,來讓我和林婉主動提出離婚。
無論是她是出于為林婉好,還是另有打算。
總而言之,當時的主動權,并不在我手里。
最終以林婉的反對,而草草收場。
話題回到這里。
我和林婉的感情,進入了一個前所未有的境地。
我們愛的深沉,熱烈,每一天都恨不得和對方貼在一起。
僅僅只是一分鐘的不見面,便如同度過了一個世紀一樣漫長。
也許沒談過戀愛的人,并不懂那是什么感受。
可我就是可以明確的告訴你。
它真的會讓人沉浸進去,如果你真的愛她的話。
讓你不自禁的付出一切。
包括時間與精力,至于金錢倒顯得沒有那么重要。
說起來這一點倒是和現在的物質社會,有所區別。
只是可惜,在我這多情的話語說過不久。
二叔就出現了。
我分不清該說是自己無情,還是當時的理由太過于沉重與偉大。
我離開了林婉。
我做出這個選擇的時候,曾一個人不吃不喝三天。
我差一點走到生命的極限。
而在這三天里,林婉每一日都會到我的房間外面哭泣。
撕心裂肺的聲音,每一下都讓我的身體在顫抖,靈魂在顫栗。
我想要開門見她。
放棄我所謂的選擇。
只是有些事情,還不能讓林婉知道。
也不對,總而言之,當時我的腦袋可能是壞掉了。
居然沒有自私的選擇留下來,繼續享受林婉的好。
而是用一場離別,來換取林婉實現夢想,青云直上。
我偶爾也后悔過,只是再來一次的話,只怕當時的我,依舊會做出那種選擇。
我和林婉到了的時候,已經是八點左右了。
這個時候,已經有不少人正在登山。
山腳下,也有支起的帳篷,在售賣著各種各樣的東西。
我路過,買了一些吃的,給林婉墊墊肚子。
拳套當然也有份。
他今天給我們一同出行。
所有的一切,背包手機什么的,都放在他那。
畢竟我是個病秧子,身體的素質可能連一個健康的女人都不如。
真要是背這些東西,只怕是都走不到半山腰。
這和以前兩個時辰就能爬上去的我,倒像是兩個極端。
九點不到。
我們就開始上山了。
我看著這里幾乎大變的景色,眼底有感慨閃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