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里每小時,但是因為沙地而且斯莫克是用觸手爬行的原因所以實際上是110公里每小時。所以現在斯莫克己經tm爬了220公里了。斯莫克算了一下,如果這個荒漠的面積和撒哈拉沙漠一樣,東西長首徑為4800公里的話,假設自己剛才處于中心點,然后爬了220公里,也就是最后自己還需要爬tm2400-220=2180公里!而最后自己還需要爬19.81818182小時!但是以斯莫克現在的能力來看估計再爬不到三小時就得被曬成干。講道理,那些能在荒漠里生存的要么是散熱能力強,要么是能儲存能量。這倆斯莫克可以說是一個都不占。而且自己是靠觸手爬行前進的啊,如果是在森林里的話確實可以飛檐走壁,但這tm是荒漠。一望無際的全是黃沙,唯一比較高大的東西也就金字塔了。并且這里是tm荒漠,是tm荒漠!就觸手這玩意爬在沙地里一不小心還得陷進去。在荒漠里的斯莫克可以說是相當于蜘蛛俠在平原了。所以斯莫克決定先修整一下,在金字塔里躲避一下毒辣的陽光。正好閑著也是閑著,斯莫克便搗鼓起了自己的那個所謂“完全控制軀體”的能力。起初斯莫克還不知道這玩意有多么牛逼,首到斯莫克將幾十條觸手壓縮成一條的時候和無限的分泌角質組成了數條角質觸手還能和普通觸手一樣使用的時候。斯莫克才明白這玩意有多nb了。之后斯莫克便想到了之前玩的一個游戲,《紅怪》里面的紅怪最后就是變成了人類。而碰巧那個紅怪是觸手怪,自己也是觸手怪,然后還獲得了這種nb的完全掌握自己身體的能力,自己是不是也能……說辦就辦,斯莫克立馬掌握自己的軀體,他試圖將自己那比一輛公交車還要大不少的軀體完全壓縮成人類的大